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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丹艳]论“国籍真实联系”标准在国际投资法实践的适用
[ 浏览点击:272 ] [ 发布时间:2016-01-18 ] 字体:[ ] [ 返回 ]

论文题目:论“国籍真实联系”标准在国际投资法实践的适用

作者:陈丹艳

刊物名称:《国际经济法学刊》

刊物期别:第22卷第2期

所属领域:国际投资法

内容简介:

近年来,公司投资者“筹划国籍”和“挑选条约”的行为持续引发关注,东道国提出审查公司投资者与形式国籍国的“真实联系”以限制投资者的范围。从之前将条约保护范围扩大到与投资有“真实联系”的股东,到用“真实联系”标准限制投资者诉权而对投资者定义设置限制性条件和/或纳入拒绝授惠条款,都体现了国际习惯法上“国籍真实联系”标准在国际投资协定中的发展。但国际投资协定中就如何确定公司的“真实联系”国籍尚无明确、统一的标准,给统一的投资仲裁法理的形成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进一步细化国际投资协定相关条款的具体确定标准是极其必要且有益的。中国也有必要关注这一问题并对缔结的国际投资协定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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