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官网欢迎您![登录],新用户?[请注册]
当前时间:
成果交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成果交流 - 《国际经济法学刊》
[杨帆]试析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当代改革的欧盟模式——以欧盟TTIP建议案中常设投资法院机制为例
[ 浏览点击:452 ] [ 发布时间:2018-05-11 ] 字体:[ ] [ 返回 ]

论文题目:试析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当代改革的欧盟模式——以欧盟TTIP建议案中常设投资法院机制为例
作者:杨帆
刊物名称:《国际经济法学刊》
刊物期别:第23卷第3期
所属领域:国际投资法
内容简介:为了解决投资仲裁正当性危机,欧盟利用欧美《TTIP协定》谈判的机会提出了欧盟模式的改革方案,即建立投资法院机制。该机制不仅提高了程序透明度、加大了第三方和非争端缔约方参与程序的力度、选任了一批更具独立性的法官,而且首次采纳了一套系统的上诉机制,此外,该机制还对欧盟法问题进行了妥善安排。尽管投资法院机制对投资仲裁机制作出了种种完善,但它本身性质上属于司法还是仲裁依然未定,它所做裁决能否得到有效执行取决于它未来能否实现多边化,更为重要的是,进行深入分析后,它的存在可能依然与欧盟法律秩序的要求不符,这些未解和缺陷均可能成为这一欧盟模式为更多国家所接受的阻碍。

Copyright © 2014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厦门大学法学院C603  [闽ICP备150256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