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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第六届中韩国国际经济法专题研讨会”在厦门举行
[ 浏览点击:1039 ] [ 发布时间:2015-06-23 ] 字体:[ ] [ 返回 ]

        2015年6月23日,第六届中国—韩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专题研讨会在厦门大学集美二204会议室隆重召开。中韩两国国际经济法学会自2005年起正式联合举办学术研讨会,每两年一次,分别在韩国和中国举行。本次会议由中韩两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以及韩国法制研究院共同举办,围绕中韩FTA:法理与前景(Korea-China FTA:Legal Prospects and Jurisprudence)这一主题展开。
        本次会议的召开适逢中韩两国政府刚正式签署自贸协定,如果国内批准程序能够顺利结束,中韩自贸协定将有望在今年年内正式生效的背景。在这样的时间点上,包括韩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韩国法制研究院院长等数十名中韩知名专家学者与会,对当前中韩两国交流合作关系中最为重要的课题——中韩自贸协定进行交流探讨,意义十分深远。
        开幕式由厦门大学法学院陈辉萍教授主持,在主席台就座的有韩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CHUNG Chanmo教授、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廖益新教授、韩国法制研究院李源院长以及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炎生教授。
        在开幕致辞上,廖益新教授代表中方发言。他首先对会议的举办表示祝贺,同时对远道而来的学者表示热烈欢迎。他介绍了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的起源和历史并表达了对本次会议的期许,希望这次会议能够圆满成功,增进对中韩FTA的理解。韩国法制研究院李源院长随后发表致辞。在表达了对主办方的感谢后,他指出,中韩两国自1992年建交以来,通过紧密交流实现了飞跃式的发展。在两国关系发展成果的基础上签署的中韩自贸协定,将对两国间经济合作构建制度框架,并有望为两国经济发展带来新的动力。中韩自贸协定可以被视为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有积极看法也有忧虑,在尽可能发挥中韩自贸协定的优势,为使有可能受到冲击的领域损失最小化而制定相应的对策,应当是目前有待解决的最为重要的课题。希望此次会议以中韩签署自贸协定为契机,在加深对自贸协定研究的同时为中韩两国的交流起到积极作用。厦大法学院副院长朱炎生教授对远道而来的学者表示欢迎,并介绍了厦大法学院的悠久历史和学科优势。韩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CHUNG Chanmo最后发言。
        会议设多个小议题,在每个议题中,先由一方学者发言,然后由另一方学者对进行评论,发言和评论环节后还有自由问答环节。这次会议分为四个议程,早上九点持续到下午六点,所探讨的议题包括“中外自贸协定的新发展”、“贸易救济条款”、“中韩FTA中的服务贸易、投资承诺时间表”“中韩FTA中的环境和贸易”“中韩FTA争端解决机制”“投资规则内容的冲突”“中韩FTA中的服务贸易”等,学者们就以上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特别是在自由提问环节,双方学者各自对感兴趣的话题互相提问,会场气氛十分热烈。
        在各位学者精彩的发言、评论以及热烈的自由问答过后,来自东南大学的肖冰教授作为最后一个议程的主持人进行了简短的总结,本届研讨会正式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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