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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大会及开幕式盛大召开
[ 浏览点击:1064 ] [ 发布时间:2019-01-16 ] 字体:[ ] [ 返回 ]

2018年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大会及开幕式盛大召开

2018年11月17-18日,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隆重召开,会议由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承办。

 

年会以“‘一带一路’的法制建设”为主题,由开幕式、大会专题报告、国际经济法热点问题焦点对话、分组讨论、闭幕式五项议程构成。会议汇集了来自科研院所、高校等理论界和实务界代表,盛况空前。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主持,由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和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曾华群教授致辞。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对开幕式作出致辞。黄进教授首先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光临表示欢迎,并在致辞中回忆了1987年国际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会初建时的光景。黄校长表示,2018年对整个法学界而言是一个特殊的年份,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一年。他肯定了我国国际法学界的辉煌成就,但提出我国国际法学研究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创新能力不强,基础研究不足,学术缺少力作,对国家改革开放贡献力度不大,没有发挥高端智库的作用等。针对当下所面临的任务,提出了以下四方面的要求:第一,强化国际法基础理论研究,推动理论创新。强化国际法研究,就是要将国际法基本理论、基本范畴、基本功能进行深入研究。夯实学科学术基础,形成具有主题性、原创性、时代性的概念、思想、理论和观点。第二,高度重视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和全面参与全球治理中的重大国际法律问题的研究,服务国家战略。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踏踏实实研究问题,拿出有分量的学术成果。第三,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跨学科研究。问题是创新的起点和动力源,坚持问题导向要以国际法律问题为中心,我们需要打破学科界限,不仅要打破国际法的分支学科界限,还要打破国际法国内法的界限,跨学科、交叉性、融合性研究,综合、融合、聚合处理具体问题。第四,要力戒浮躁,踏踏实实做学问。我国国际法学界要大力弘扬崇尚精品的优良学风,精心营造互学互建的学术生态。将为人、为事、为学统一起来,不仅有“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的执着坚守,还要耐住寂寞,抵住诱惑,守住底线。

 

(中国政法大学黄进校长致辞)

曾华群会长在致辞中对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对国际经济法学会的长期支持表示了感谢,并从对年会历史的回忆中,分享了三点感想:首先,坚定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方向、立场和原则。在试图创建和发展中国国际经济法学时,应处理好两对关系,第一是要处理好中国特色与国际话语体系的关系。第二是要处理好国家利益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其次,指出一带一路的国际合作是中国国际经济法的重要实践。一带一路的法治建设是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今后以及长期需要研究的一个课题。最后,强调要发扬国际经济法学会专注学术,知识报国的传统。国际经济法学会工作的推进,需要一代代的学人自强不息、坚定立场、扎实学问,通过国际经济法学会以及其他平台增多交流、促进发展。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曾华群教授致辞)

大会专题第一场报告由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清华大学车丕照教授作为主持人,商务部条法司蒋成华副司长作为报告人。蒋司长在开篇中表示,看到在座的都意气风发,有那么多人在研究国际经济法律问题,由衷地感到高兴。今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国际经济法领域充满挑战。最为重要的是在外部要应对美国的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的措施和做法,给我们日常的工作带来了挑战。这些挑战不仅仅体现在我们需要加班加点地工作,也体现在我们在一些问题的研究的方法需要更加深入、有针对性。

 

蒋司长的报告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展开,第一是在中美贸易摩擦的背景下,多边贸易体制面临的危机,世贸组织体制面临的变革;第二是自贸区的谈判和相关问题;第三是国际投资规则上的动向变化以及开展的相关工作。

 

最后,车丕照教授总结了蒋成华副司长报告的启发作用,研究中的一些思路和研究方法和素材,用三个关键词概括,就是危机、生机和自信。  

 

大会第二位报告人是外交部条法司孙劲参赞。这一环节由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韩立余教授主持。

 

孙劲参赞首先对今年会议主题的意义表示肯定,指出其体现了广阔的国际视野和实践导向,表示外交部会大力支持相关工作。今年是习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的第五年,该体系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最理想的状态是法律制度建设先行,为国际经济交往提供良好、透明、公平、非歧视、可预期的贸易交往环境。孙参赞认为,在“一带一路”法律制度体系构建中,要重点把握三对关系:第一是坚持和发展的关系,第二是把握双边和多边的关系,第三是把握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的关系。接下来孙参赞又介绍了外交部条法司相关工作的情况:一是搭建法治合作的平台,二是积极推进签署国际合作文件,三是建立条约保障体系,四是加强对外交流。他进一步指出,“一带一路”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设需要各界共同努力,需要完善条约保障体系、深化国际和多层次多领域的法制交流与合作以及加强合作的机制化建设。

(大会专题报告人外交部条法司孙劲参赞)

韩立余教授认为,孙劲参赞的发言解决了许多困惑,指明了学者研究的问题要和中国现实发展情况相契合,跟上国家发展的速度,作为学者,希望可以用更好地研究成果为国家的发展作出贡献。

 

(主持人中国人民大学韩立余教授)

作为大会专题报告的最后一位发言人中国政法大学吴焕宁教授以惯有的平和、谦逊为大家从修改原因、做法和修改历程三个方面对我国海商法修改的最新进展做了报告。第一,关于为什么要修改,用四个字概括就是“情势变迁”。我国自50年代初交通部牵头组建海商法起草委员会,历经40个春秋才最终定稿。现有中国《海商法》的特点是:国际性、可操作性和灵活性强。当今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稳步推进。就国内状况而言,经济、贸易和科技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法律也势必要与时俱进。而放眼国际,多边贸易、多边主义被全世界所公认和认可也使得现有海商法无法适应需求。第二,关于如何修改,要响应习主席提出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具体反映到海商法修改中,即是要坚持最初订立时“为了调整海上运输关系,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的宗旨。第三,关于做哪些修改,吴教授简要提及了关于救助原则的更新,以及目录体例的变动问题。就海商法《修改意见稿》中的责任限额问题,并无较大争议。但对于争议的焦点之一是否将“水上运输合同”,即将纯粹内河运输纳入到《海商法》,吴老师不太赞同,认为两者特点不一样,纳入会破坏现行海商法的整体结构。

(大会专题报告发言人中国政法大学吴焕宁教授)

韩教授再次对吴教授表示感谢,并指出海商法并非“小众”,而是国际经济法举足轻重的部分,亦是国际贸易法不可缺少的环节。韩教授还倡导推动学术共同体的构建,通过对现行期刊编辑对转引率的重视为例,倡导学者们、作者们相互借鉴,共同推进国际经济法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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