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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18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第十三组国际税法
[ 浏览点击:705 ] [ 发布时间:2019-01-16 ] 字体:[ ] [ 返回 ]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18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第十三组国际税法

本次会议由哈尔滨工程大学那力教授主持,由武汉大学崔晓静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兰兰副教授担任评议人。

主持人那力教授

 

历届国经年会,国际税法都是“小众”议题,往往会因提交年会的论文过少而被合并于国际金融法或国际投资法讨论组。而本次年会则创纪录地收到了七篇论文,其议题主要涉及BEPS背景下居民税收管辖权问题改革、滥用税收协定规制、受控外国公司规则完善及“一带一路”倡议下对外投资中的税收筹划等法律问题。这已充分凸显和说明了国际税法在目前国际经济关系中的长足发展和重要意义。

 

崔晓静教授以《跨境电商交易中代理型常设机构税收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第一个发言。她提到,自己一直以来对国际税法的前沿问题都保持密切关注,为了应对数字经济的挑战,如何完善代理型常设机构税收问题、维护税收主权的利益,成为了重要课题。崔教授通过案例事实,梳理了代理型常设机构在各国法律适用中的认定标准之争,探讨了《BEPS行动计划》对代理型常设机构认定规则的修改,又对俄罗斯欧瑞莲案进行法律分析,总结了常设机构认定标准的新发展对我国完善立法的启示。

 

 

评议人崔晓静教授

第二位发言人那力教授以《全球治理视野下的国际税法》为主题向与会嘉宾作报告。她指出,OECD/G20“反侵蚀税基与利润转移行动计划”是当前国际税收领域全球治理的主要工具,其治理思路不是标新立异另起炉灶,而是提高透明度加强实质要求,改善跨国税收规则之间的协调性。那教授又针对当前跨国公司税率较低和反避税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美国税改的透明度和政策的平衡值得我们学习。

那力教授发言

 

紧接着,评议人兰兰副教授进行了精彩点评。她不仅高度赞扬和认可了崔晓静教授、那力教授的发言与观点;并进一步指出,在当前国际贸易与投资多边规则频频遇到挑战和危机的当口,国际税收多边规则却蓬勃发展。这不仅给国际税收领域引发了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更为国际税法带来了广阔的研究空间。尤其是《BEPS公约》的出台,其目标和宗旨看似是以防范国际避税为主,但其所涉的各个项目和规则确已深入触及到了传统国际税收规则的方方面面,比如关于常设机构的认定、滥用税收协定的规制、双边税收协定的修订、国际税收争议解决机制

评议人兰兰副教授

 

会议的最后,来自外交学院的张华副教授和华北理工大学的吴凡副教授等各位与会嘉宾也提出了不少问题,围绕如何平衡税收领域国内法与国际规则、保障国家税收主权以及数字经济下主权国家税收征收和各国税收权益分配等议题,与各位发言人进行了精彩的讨论与沟通。

张华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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