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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第四届中韩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学术交流会在厦门举行
[ 浏览点击:309 ] [ 发布时间:2011-11-04 ] 字体:[ ] [ 返回 ]

2011年10月28日,第四届中国—韩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学术交流会在厦门翠丰温泉酒店隆重召开。中韩两国国际经济法学会自2005年起正式联合举办学术研讨会,每两年一次,分别在韩国和中国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主办,厦门大学法学院和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承办。本次会议的召开,意在延续双方长久交流合作的良好传统,促进对国际经济法,特别是自由贸易协定(FTA)的理解。会议围绕 中韩FTA的主要问题与促进路径(the Main Issues and Promoting Path of China-Korea FTA)这一主题展开。


        开幕式由厦门大学法学院陈辉萍教授主持,在主席台就座的有新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曾华群教授、韩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Jaehyoung Lee教授。


        在开幕致辞上,曾华群教授代表中方发言。他首先对会议的举办表示祝贺,同时对远道而来的韩国学者表示热烈欢迎。他强调,中韩国际经济法学者之间有着良好的学术交流的传统。早在上世纪80年代,陈安教授便到韩国开展过学术交流活动。这种交流在当时来说,实属难能可贵。此后,两国学者互有来往。而较为大规模的、集中进行的、定期的交流活动,始于2005年。到今年已经是第四届。另外,两国之间拥有众多的相同之处,例如,两国都面临着国家统一问题,以及社会和经济问题。因此,两国学者之间展开交流也有相当的必要。而厦门,作为中国5个经济特区之一,在近年无论从经济发展而言,还是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等方面而言,都保持着良好的势头,因此作为举办交流会的地点,有着重要意义。最后,曾华群教授表达了对本次会议的期许。他希望这次会议关于中韩FTA的探讨交流,能够为中韩两国决策者提供理论支持。


        Jaehyoung Lee教授作为韩方代表致辞。在表达了对主办方的感谢后,他指出,目前韩国与美国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已经基本敲定,只剩国会批准这一最后的环节。但是韩国与中国之间的FTA则由于各种障碍——例如双方在赔偿标准问题上的分歧——而迟迟未能达成,韩国在与中国签订FTA这一问题上仍然有不少顾虑。这次会议的举办,希望能够帮助双方找出这些障碍的所在,消除双方政府和投资者的顾虑。


        会议设多个小议题,在每个议题中,先由一方学者发言,然后由另一方学者对进行评论。这次会议所探讨的议题包括有“中国贸易政策决策机制”、“中韩FTA谈判中关于服务贸易的问题和对策”、“中韩FTA中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金融服务贸易的立法问题”、“中韩FTA对于两国反倾销实践的影响”、“中韩FTA中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措施”、“中国所面临的挑战:‘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东亚地区主义所带来的破坏性影响”、“中韩FTA中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则与程序问题”“为中韩FTA构建一个具有创新性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学者们就以上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特别是在自由提问环节,双方学者各自对感兴趣的话题互相提问,会场气氛热烈,达到了会议的高潮。


        曾华群教授和Jaehyoung Lee教授分别代表中韩双方对这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发言。Jaehyoung Lee教授再次对参会的学者表示了感谢。他认为,通过这次会议,双方学者加深了了解,发现了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这次会议从总体上是有建设性的、成功的会议。而关于环境问题,本次会议并没有涉及,希望下次交流会能够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曾华群教授首先表示赞同Jaehyoung Lee教授的观点,这次会议是非常成功的。这次会议不仅仅探讨了中韩FTA本身,而且对中韩政府的决策过程也进行了探究。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作为学者,不能为了研究而研究,而是应当为了服务社会和国家,为了人民生活和幸福而研究。最后,他对所有参会人员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最后,Jaehyoung Lee教授代表韩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向曾华群教授赠送了给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的礼品。至此,会议完满结束。(CSIEL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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