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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19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第五组:国际金融法(一)
[ 浏览点击:1131 ] [ 发布时间:2019-10-30 ] 字体:[ ] [ 返回 ]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19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第五组:国际金融法(一)


本组发言由中国国际经济法、博士生导师李国安教授主持,山西大学法学院温树英教授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张继红教授担任评议人。

第一位发言人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顾宾副教授的发言题目是《MCDF: An New Beacon Multilateral in Development Finance》。他本文主要是发展中国家金融多边主义的新解释分析,相对于其他的严格条约的解释方法而言,它并不需要明确的授权,但是就个人观点,中国的政府应是严格的态度,虽然亚投行协定中并无规定,只是表明并无准确的法律依据可以适用。但是没有法律障碍并不表明没有限制,恰恰是它的构成要件的成为了一种法律依据。这种解释方法是漠视权利的原则,带有一定的目的性,较于文本解释实属两种途径。

第二位发言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继红的发言题目是《“一带一路”背景下亚投行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律完善》,她分别从几个方面对亚投行中的争端解决机制作出总结,一是作为区域性多边开发银行的新成员,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起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二是亚投行的投资方式主要为间接投资,其投资方向不仅限于基础设施,同时还涵盖节能减排、跨境并购等方向;三是亚投行的投资争端主体相对固定,主要是国家政府与亚投行,涉及国家豁免以及国家政策等。

第三位发言人云南大学法学院宋子文的发言题目是《亚投行制裁机制研究》,他认为亚投行制裁机制是为纠纷提供了一种权威性的解释。制裁机制最早是世界银行引入的,主要是为了打击项目资助过程中的腐败行为,亚投行主要项目投资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和生产性领域。由于大部分都是发展中国家,制裁机制所依据一般是规范性文件,包括禁止行为政策、建设行为以及政策制定相关的文件,同时内部化的一种投资行为,具有非常大的争议,这种国际组织的并非隶属国际法,甚至非国际法也非国内法。然但有的学者认为他是平行于国际法,国内法的第三种法,具有特有的内部属性、法律属性、以及规范性文件。这类规范性文件主要依据的就是亚投行的协定、建设行为政策、建设行为政策指令。亚投行应该采取必要措施,设定保证期,在兼顾节约与效率的同时,提供担保或参与的融资资金用于特定的融资目标。

第四位发言人复旦大学法学院彭亚媛的发言题目是《世界银行对华企业制裁的法律依据、成因及应对》,她认为近年来世界银行对中国企业制裁太多了,在知识产权有逐步扩张的趋势,那么他会对中国企业主要产生三种影响。被迫终止在建项目而受损,如2010年项目已经建了90%而被喊停。关联公司连累母公司而被制裁,2008年浙大网信并购案导致母公司连带制裁,最后还可能会影响一带一路的建设。

第五位发言人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彭超的发言题目是《一带一路视野下沿线国家金融监管合作法律问题探析》,他认为我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体现出我国有能力发挥积极的作用,切实与国际社会和其他国家建立了各个领域的合作。现如今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一带一路作为区域一体化探索的代表,取得了较大的成就。资金融通需要沿线国家金融合作不断深化,但是该领域内迅速聚集的资金和庞大的产业链,使得金融风险是逐渐的问题凸显。较为典型的就是沿线国家金融监管问题,金融监管合作问题。就面临的问题有几个方面,第一就是双边金融监管合作协议的约束性较低;第二方面就是缺乏统一的金融监管合作标准;第三点是缺乏跨国金融监管协调机构。

第六位发言人厦门大学法学院王洪凯的发言题目是《“一带一路”绿色金融法律机制构建研究》,他就金融法律机制的建构提出了迫切的需求。中国提出一带一路本着促进政策贸易以及资金设施民心相通,它凸显了一带一路资金建设中的基础性和关键性的作用,是一个纽带或者一个龙头性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对外投资、环保方面的一些挑战。包括欧美,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很大程度上属于污染转移产业落后产业产能的一个转移。沿线国家的生态环境非常的脆弱,环保技术环保标准的低门槛使得污染更为严重。

第七位发言人郑州大学教授郭德香的发言主题是《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互联网金融法治维度和路径分析》,人类命运共同体,他主要的目的是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候兼顾其他国家的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那么互联网金融他是具备传统的这种金融的多数风险特征,但是在现代技术现在信息技术这样一种背景下,新型风险更为突出。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对于金融安全及消费消费者人权保障关注的不足,这样将会对全球治理的推动以及实施产生比较大的制度性障碍。从我们国家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至今,一带一路倡议的落地到自贸试验区建设遍地开花,人类可以感觉到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个理念已经深入到了我们国家重大决策和各行业发展的重要环节。

第八位发言人首都经贸大学魏庆坡的发言主题是《“一带一路”绿色金融法律机制构建研究》,认为我国推进一带一路的建设,它不仅仅是倡议,它更多的是中国新他时期统筹陆海开放,推进国际经贸合作的一个重要的平台,也展现给国际社会的公共品。在这个层次上要中国深度参与国际这种社会的一些治理或者说参与全球治理提供中国特色的一个名片。

温树英教授首先对各位专家学者的进行了分析,她认为国际金融是内生的概念,它要求融资的跨境性,从国内金融到国际金融它是存在一些不同的,人类命运体对于互谅王金融法制的一个维度和路径的分析。张继红教授站在现有的发展导向的基础上建立国际监管和跨境监管的协调机制,缺乏一定的统一操作标准,对于国际社会规则制定过程的难度而言,还需要以现有的国际规范及相关的文件不断进行打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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